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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实行警务回执制度

2000-06-3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 是兆新)7月1日开始,在北京各级公安机关办理各种事项的当事人,都会得到一张主办民警开具的回执。当事人有权凭这张回执对该事项全程办理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出台的一项新警务制度。

按照这项新的警务回执制度,在侦破或办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凭回执向主办公安机关的承办人询问案件侦破或申办事项的情况以及最终结果和原因,还可以及时提供案件线索。对于不作为、违规和违反《警务回执办法》的民警和部门,有关部门将视情节予以查处。

该项制度同时还规定,当事人不是当面报告、申办的事项,立等可取的事项和非公安机关自行主管、办理的事项,不适用这项警务回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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